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教師崗位應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附屬醫院臨床類崗位、醫技類崗位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全日制??埔陨蠈W歷且取得醫學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10月9日至1998年10月9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師范類畢業生需持有中等或高等教師資格證;醫學類專業畢業生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取得中等或高等教師資格證。醫學類專業考生,在同等條件下,有中等或高等教師資格證的優先錄用。
9.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應聘者須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生或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含2016年應屆畢業的大學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報名開始日,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證的,從畢業時間算起)超過3年的,不能應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只能應聘其他崗位。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16年應屆畢業生);全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納入機構編制部門實名制系統管理的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