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序號是報考者查詢成績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者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2)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與招考職位專業不一致的職位,必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完整填寫《報名信息登記表》中的所學專業一欄,未如實填寫或填寫有誤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3)工作人員在網上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者網上報名后的一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應說明理由。
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4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項目人員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所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合并在非項目崗位中,報名考生將與非項目報名考生內合并一同考試。根據報名情況,緊缺急需專業人才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報考人數的開考比例,經向市教育局書面申請,公開招聘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