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政府人社部門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應聘崗位要求為博士的不設置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應聘崗位要求為碩士研究生的崗位:采取筆試、試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試教各占綜合成績的50%)。需進行心理測試。
筆試、試教: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應聘崗位專業知識;試教采取授課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和課堂掌控能力等。
設置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60分),設置試教合格分數線為80分(含80分)。
應聘崗位要求為博士研究生的崗位:采取試教和考核的方式進行。需進行心理測試。
試教: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試教。試教采取授課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和課堂掌控能力等。
設置試教合格分數線為80分(含80分)。
各環節考試成績在學院網站人事處網頁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