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考辦(考試院、招考中心),各有關高校:
我省將于2012年4月7日至8日、4月14日至15日舉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為切實加強考試的安全保密和考風考紀工作,進一步規范考務管理,確保考試組織和評卷工作的順利實施,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確??荚嚬ぷ鞯捻樌麑嵤?/P>
各市考辦要主動向政府分管領導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匯報,加強與公安、武警、宣傳、紀檢、監察等部門的溝通與協作,爭取領導和有關部門對自學考試工作的支持。各級考辦及考點要精心組織考試,制定周密細致的考試實施方案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層層落實責任制,做到“目標明確、重點突出、職責明晰、責任到人”。對因失職造成試卷失密、泄密、大面積舞弊等重大事故的,或者考試組織中出現考試秩序混亂、考場紀律不嚴等違規行為的,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追究當事人和相關領導人的責任。
二、強化安全保密,確??荚嚬ぷ魅f無一失
安全保密是做好自學考試的首要任務。各市要認真落實各項安全保密的規章制度,把試卷安全保密工作做實做細。試卷的管理必須堅持“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試卷的運送、發放、交接、回收和保管等環節都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規定》的要求執行,嚴格履行試卷交接手續,杜絕失密泄密事件發生,確保安全保密。要加強安全保密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加強試卷保密室值班和巡視檢查工作。
三、嚴肅考風考紀,切實維護公平、公正的考試秩序
良好的考風考紀是實現自學考試公平、公正的根本保證。各市要把依法治考、嚴肅考風考紀作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促進自學考試事業健康發展、培養自考生誠信守紀品德的大事來抓。要進一步規范考場的設置與管理,加大督促檢查的力度,保證各考點機構健全、設置規范、管理有力、措施到位。要加強監考人員的思想教育、崗位職責教育和培訓,增強監考人員的責任感。規范使用金屬探測儀,提高監考人員識別考生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舞弊的能力。要主動與公安、信息等部門進行配合與協調,采取有效手段對各種考場違規行為進行嚴密監控,尤其要注意防范考生替考、利用現代通信工具進行作弊,著重打擊有組織的、大規模群體舞弊??荚嚻陂g要加強巡視檢查力度,建立考風考紀責任人制度,抽調精干力量,聯合紀檢、公安、監察等部門的同志組成巡視小組,對考試實施檢查、監督。對考生規模比較大、生源比較復雜的考點,可以實施“駐點巡查”。
各市、各校要加強對考生誠信考試的宣傳和教育,如果考生違紀違規,將按教育部令(第18號)進行處理,并記入考試誠信檔案網絡平臺中。凡在我省自學考試的社會自考、助學專業和“專接本”等考試的任一項目有違紀舞弊行為的考生,由當地市自考辦以該考生身份證信息檢索本考次全部自學考試項目進行違紀舞弊行為的處理。凡違紀舞弊情節嚴重,涉及停考、延期畢業等處罰的考生,當地市考辦的處理意見適用于我省全部自學考試項目。
自學考試開考的課程門數較多,合并考場情況比較復雜,各級考辦必須要加強對考前試卷的核對工作,堅決克服松懈麻痹的思想,杜絕錯發試卷等嚴重責任事故的發生。對于部分在考務操作上有不同要求的課程(如不允許使用計算器、開卷課程或允許攜帶資料等,具體見附件1),各級考辦要根據本地區開考的課程情況,進行針對性的業務培訓,并在考試過程中加強指導和檢查落實,努力實現考務工作零差錯。
四、加強考試監督,嚴格執行值班和報告制度
各市要加強對自學考試考務管理工作全過程的檢查和監督,嚴肅查處弄虛作假和營私舞弊行為。各考點要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要按規定執行值班和報告制度??荚嚻陂g,省教育考試院開通24小時值班電話,電話號碼為:025—83235886 (08:30—17:00),025—83235931 (08:30—17:00) ,13951003450 (17:00—次日08:30),13952090879 (17:00—次日08:30)。
省教育考試院的舉報電話:025—83235886、83235931。
五、認真組織評卷工作,確保評卷質量
1.各評卷高校要高度重視評卷工作,認真組織,嚴格管理,規范操作,按照評卷工作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評卷教師的遴選與培訓工作,加強試卷的試評、評卷、復查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力度,尤其要加強評卷的審核工作,防止錯評、漏評、合分差錯現象的發生,進一步提高評卷質量(評卷任務安排表另發)。
2.加強評卷期間的保密及安全管理工作。評卷前應對全體評卷教師及相關管理工作人員進行保密守紀和職業道德教育,遵守評卷工作的有關紀律和要求,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嚴防違紀現象的發生。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2012年4月自學考試部分課程說明
不允許使用計算器課程清單
00417 高等數學基礎 |
00020 高等數學(一) |
00022 高等數學(工專) |
00023 高等數學(工本) |
29789 常微分方程 |
02013 初等數論 |
02014 微分幾何 |
28054 數學基礎 |
00418 數論初步 |
02011 復變函數論 |
27961 高等數學 |
02198 線性代數 |
28069 小學數學專題研究 |
02009 抽象代數 |
02032 高等數學(三) |
28151 代數初步 |
注:1.凡課程代號(含9位課程代號)前5位與上述課程代號相同的均不可使用計算器參加考試。
2.允許使用計算器的課程,計算器不得帶有程序存儲功能。
允許攜帶資料考試的課程清單
27062 專業英語(考試時允許帶英漢詞典) |
開卷考試的課程清單
29795 化學教育統計與測量 |
27831 園林制圖(要求考生準備好繪圖工具和紙張) |
27982 電機電器維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