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從事教學、科研一線工作。
(四)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年齡要求:碩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6年12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位。
(五)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