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科學發展觀,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法律、法規;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熱愛黨的衛生職業教育事業,愛崗敬業,道德高尚,為人師表;
4、有勝任教師崗位工作的能力和素質;
5、身心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
4、拒絕、逃避服兵役人員;
5、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