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省編辦、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關于做好2016年全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6]4號)文件精神,我區已完成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和選崗工作,確定盧城鋆等7人(名單見附件)為沙市區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機制教師招聘的擬聘用人員,現予以公示。
廣大干部群眾如對公示對象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署名的形式向沙市區教育局、沙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對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發現并查證核實確有問題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反映人必須用真實姓名,反映情況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具體真實,以便調查核實。不允許借機捏造事實,泄憤報復或有意誣陷,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受理機構對反映人員和反映的情況嚴格保密。
公示期:2016年9月23日—2016年9月29日。
受理單位:沙市區教育局人事科
沙市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舉報電話:0716—4313739
0716—8201573
沙市區教育局
沙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