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考生:
為做好我校2017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工作,現將我校接收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收條件
1.普通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并在本科就讀學校取得推薦免試資格;
2.遵紀守法,品行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或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4.符合我校當年招生簡章和招生專業目錄中規定的報考條件;
5.身心健康,符合國家及我校的相關體檢要求。
二、審查材料
1.本科階段成績單原件,并加蓋學校教務主管部門公章;
2.外語水平證明原件或外語資格考試成績單原件;
3.獲獎證書原件;
4.體現自身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以上材料1-2項為必須提供,所有材料均無需郵寄,復試時招生單位審查即可。
三、復試通知發送
我校相關招生單位將于9月20日前根據申請者預報名信息與考生整體情況擇優發送復試通知(電話或預報名系統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推免報名系統和報考學院網站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
四、復試安排
1. 復試時間:9月22-23日。
校內外推薦免試研究生均在此時間段進行。
未能在本時間段參加復試的校外推免生,若各招生單位還有接收計劃,考生可直接與各招生單位聯系,招生單位同意后可再進行復試。
2.體檢:9月23(周五)日或24日(周六)上午7:30-10:00空腹到威海市盛丁蓮華醫院(地址:出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東門),利群紅綠燈南行430米即可到達)體檢,體檢時請攜帶身份證原件,有重大疾病、重大手術者體檢時請提供相關病歷資料;.體檢費40元,體檢醫院現場繳納。
9月24日之后參加復試的校外考生可直接到威海市盛丁蓮華醫院進行體檢。
五、錄取
1.錄取工作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上進行。
2.擬錄取的推免生將由威海校區研究生處在9月28日后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考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考生應在規定時間通過系統接收通知,逾期不接收者,取消擬錄取資格。
六、獎勵
為鼓勵推薦免試研究生勤于科研,勇于創新,我校設有“研究生優秀生源獎勵基金”,用于獎勵優秀推免生,每生獎勵金額最高24000元。具體評審辦法見附件。
七、其他
1.對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推免生,一經發現,即取消推免生資格,對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由推薦單位按學生管理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2.對已經取得錄取資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學前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的,取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