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注意事項
1.未按公告規定時間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如隱瞞病史影響體檢結果的,后果自負。違者按違紀處理并取消相關人員的錄用資格。
3.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
4.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5. 按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第十九條:“雙眼矯正視力均低于0.8(標準對數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如有近視或散光的考生請提前準備好眼鏡。
6.參加體檢的考生不得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在體檢全過程中必須服從帶隊工作人員的指揮。
7. 體檢當天請著輕便服裝,不化妝,不穿連衣裙、連褲襪、高跟鞋。不穿有金屬飾物衣褲,同時為了避免您的財物丟失請不要攜帶貴重物品參檢。
8. 體檢時不得向體檢醫生介紹自己的姓名、單位和家庭情況,不得單獨與醫生交談。
9. 心電圖和測量血壓時應避免精神緊張,保持心情穩定。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的要求,在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進行復檢;在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忌谏鲜鲰椖课催_合格標準的,應在完成復檢后離場。
當日、當場復檢項目經當日當場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后仍不合格的體檢結論為不合格。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體檢結束后,考生要保持所留通訊號碼暢通。如體檢項目有不合格者,由州公務員局通知考生本人和招錄機關,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向州公務員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