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體檢和考試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在水利部人事司、江蘇省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及南京水利科學研究院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擇優聘用。
錄取人員屬應屆畢業生的,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與擬聘人員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按照事業單位接收應屆高校畢業生的規定辦理事業進編手續。
錄取人員屬已參加工作的人員,依據省人事部門的規定,按照人員調動程序辦理事業進編手續。
錄取人員屬海外高層次留學歸國初次就業的人員,按照事業單位錄用留學回國人員的規定辦理事業進編手續。
錄取人員報到后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明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個人自主擇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