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用。公示無異議者按照相關規定,與江蘇領航人才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兩年一聘,繳納五險一金。
聘期內未經用人單位同意,不得擅自離職,否則用人單位有權追究相關責任。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
2、待遇。具體由各用人單位、街道參照各自標準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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