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獲得所在學校(具有開展推免生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并確認資格的推免生。
2.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
(1)高水平大學、中科院、學科評估排名位列前30%學科或國家基地班,以及我校優質生源基地高校推薦的推免生。
(2)在國內外公開出版刊物上發表過與申報專業相關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學術論文者(排名第一)。
(3)本科期間省級及以上個人獎項獲得者或集體獎項的主要完成者。
(4)我校2016年暑期優秀本科生夏令營的“優秀營員”、“合格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