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請教下:09年大學畢業后進了一家國企(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已滿兩年工作經驗,今年2月正式辭職,現處于待業狀態,現準備報考滿兩年工作經驗的崗位,請問1、“本人身份”應該填“從業滿兩年工人”還是“未就業人員”還是“其他人員”,若進資格復審,是否只要能提供原來單位的滿兩年工作經驗的證明即可?2、現工作單位怎么填?3、已經辭職了,還存在單位報考證明么? 謝謝~~~
回復:1、我也無法你在國企的身份,因為有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人等,請聯系企業人力資源部門確定。如果非工人,選擇其他人員。
2、無。
3、報考指南要求是需要的,預計用辭職、辭退證明等也可以吧,待后續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