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考〔2016〕10號
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全省
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各有關高校: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推進成人高??荚囌猩母?,推動成人高等教育事業協調、健康、持續發展,按照教育部總體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成人高??荚囌猩母?。全面貫徹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深入推進成人高??荚囌猩母?,以服務全民終身學習型社會建設為宗旨,以服務社會、滿足社會發展需求為立足點,積極推進“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招生模式。積極探索考試形式和內容的改革,繼續完善和發展面向艱苦行業和校企合作推薦考核擇優入學改革項目,在改革試點項目中試行“文化基礎+職業技能”的考試模式。充分認識提升農民工學歷層次、技術技能及文化素質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努力打通其職業發展上升通道,更好服務“中國制造2025”“脫貧攻堅”“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一帶一路”等重大發展戰略。
二、加強考試安全,狠抓責任落實。各級招生委員會是本地區成人高考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要把安全保密作為第一要務,親自抓、負總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考機構要切實落實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把安全保密責任分工到崗、落實到人,明確每個部門、每個崗位的工作任務和安全保密雙重職責,強化對考試工作人員特別是涉密人員的警示教育和業務培訓,強化對關鍵時段、關鍵崗位的監督檢查。建立責任追究制,對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進行追究問責,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三、加強綜合治理,凈化考試環境。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考機構和成人高校要充分認識當前國家教育考試面臨的嚴峻形勢,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等10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和考試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學〔2012〕4號)精神,主動聯系有關部門協同開展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各地要制定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完善聯防聯控、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開展“凈化涉考網絡環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凈化考點周邊環境”等專項整治活動,防范和打擊非法中介機構的違法違規活動,嚴密監控并及時清理通過網絡、手機等傳播涉嫌試題泄密和作弊信息。加強對考生報考資格的聯合審查,防范和打擊有組織的群體性舞弊及替考行為。落實誠信考試教育,加強誠信考試環境布置,營造誠信考試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各地要加強標準化考點的管理和維護升級,完善身份驗證系統、作弊防控系統、視頻及網絡監控系統、應急處置系統,不斷提升考試實時監控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要采取二代身份證報名辦法、配備二代身份證識別儀、指紋采集與校驗設備等有效措施,防范和打擊替考以及利用無線通訊工具等高科技手段作弊行為。要結合本地實際,完善應急預案,認真進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要進一步加強對招考工作人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和紀律教育,樹立成人高校招生的良好形象。
五、加強招生管理,規范招生行為。各成人高校要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嚴格按照教育部 “十公開”要求,及時公開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內容。試行艱苦行業和校企合作試點項目的院校要科學制定招生章程,嚴格資格審核,嚴格招生程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成人高校教學質量和函授站點的監管,進一步規范成人高校招生和辦學行為,嚴禁高校委托中介、個人以國家高等學歷教育校外辦學點名義進行招生;嚴禁違反國家關于報考醫學類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條件的政策規定而擅自招收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嚴禁“先上車后買票”;嚴禁超出規定的項目標準向學生收取費用。錄取工作結束后,各高校須將錄取通知書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轉交。
六、加強信息審核,嚴格復查新生。根據教育部和我省有關文件要求,新生入學報到時,高校要使用網上錄取系統和省考試院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信息,核查錄取新生的身份、錄取通知書、學歷文憑、相關證書等入學資格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凡前置學歷未經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以及不符合醫學類相關專業報考條件等規定要求的,一律不得予以新生學籍注冊。
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時將本通知轉發至本地區有關學校。
省教育廳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