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2016年上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商工業和信息化部,現將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6年上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中級信息系統管理工程師應用技術科目合格標準為50分,其余各級別各專業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45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75分)。
二、請各地根據上述合格標準對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各科目成績進行復核,與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核對相應數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的發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