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城區部分學校師資隊伍,優化教師隊伍年齡結構和學科結構,適應城市發展建設步伐,加快城區教育事業發展,同時為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增強人事調配的科學性,提高人事調配的透明度,根據城區學校師資需求,結合我市教師隊伍現狀,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在本市教育系統開展城區學校鄉鎮遴選教師工作。為確保遴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
遴選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選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好、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教師遴選到城區學校工作。
二、組織領導
由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和市教育局組成都勻市城區學校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都勻市教育局政工科。
三、遴選單位、學科及遴選人數
本次有14個城區中小學共計劃遴選60名教師,其中:中學9名,小學51名(具體職位表見附表)。
四、遴選范圍
此次公開遴選面向在本市教育系統城區外的鄉鎮(辦事處)中小學,工齡滿5年及以上的在編在崗教師。
五、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勤奮敬業,德才兼備,嚴于律己,公道正派,甘于奉獻,品行端正,熟悉和熱愛所報考職位;
3.工作年限:工齡滿5年以上;
4.學歷要求:報考城區中學的教師必須具備所報學科相對應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城區小學的教師必須具備所報學科相對應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5.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6.在城區跟崗學習和同一區域內交流的教師其業績考核必須為合格及以上方能參加報考(以各校上交的跟崗學習、交流教師考核表為準);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表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9.符合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處分期未滿;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違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4.不符合遴選職(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遴選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試教、考察、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在全市各學校發布遴選工作信息。
發布信息時間:2016年9月2日至9月6日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和資格初審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后現場進行資格初審的方式進行。
2.報名和資格初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6年9月7日至9月13日
地點:都勻市教育局政工科
3.報名和資格初審程序
(1)報名教師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如實、完整填寫《都勻市2016年城區學校面向鄉鎮公開遴選教師報名表》(1份),同時準備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證件照片3張(背面寫上姓名)交到報名處;
(2)報名教師持本人身份證、符合所報遴選職位的學歷證書、遴選職位所需要的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3)提交符合職位要求的近3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各1份,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試用期的考核等次計算在內);
(4)報名遴選職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5)通過資格審查報名教師,應留下準確聯系電話,并保持通暢。
現場報名時,報名教師只明確報考學科、報考類別(小學或中學),不填報具體的遴選學校名稱,具體的錄取遴選學校根據同學科、同類別考生的成績并結合城區各集團牽頭總校意見后綜合確定。
(三)資格復審和領取試教準考證
1.資格復審
時間:9月14日—9月16日
報名通過后,都勻市遴選辦將對報名教師進行資格復審。
報名教師凡出現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試教、資格復審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信息不一致等情況而影響試教和聘用的,責任自負。報名教師提供虛假報考申請資料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遴選資格。
2.試教準考證領取
資格復審通過人員,于2016年9月18日—9月19日到都勻市教育局領取試教準考證。
(四)考試
本次遴選考試只設置試教。
試教時間:2016年9月24日(星期六)。
試教總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三位數字。試教成績設定最低分數線為60分,試教成績達不到最低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試教具體時間及地點將在《試教準考證》中注明??忌毻瑫r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和《試教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試教,其他證件不能替代。未參加試教的,取消進入下面環節。
(五)成績公示及考察
1.成績公示
都勻市遴選辦將試教成績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9月25日至9月29日(共5天)。并依據試教成績從高到低,按考察人數與職位遴選計劃數1:1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名單。若出現在同等條件的相同分數并列的遴選人員,有在城區跟崗學習和在同一區域交流經歷者優先。
考察
考察時間:10月8日—10月14日。
考察工作由都勻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疾靸热葜饕▓罂既藛T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質、教育教學能力、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內容,按照到參加遴選教師所在單位進行個別談話、審查個人檔案、了解廉潔自律的情況,最后撰寫考察材料等程序進行。考察不合格的,根據參加遴選教師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六)公示
公示時間:10月15日—10月21日。
根據對參加遴選教師考察結果按本職位計劃遴選總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遴選人員,并在相關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明確遴選學校
時間:10月22日。
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報考人員具體的分配學校。具體的錄取遴選學校根據同學科、同類別考生的成績和擬招聘學校的意見依次進行錄取。并將確定的遴選學校擬遴選學科教師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
(八)辦理調動
經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遴選人員確定為遴選對象,由都勻市教育局按照調動的規定程序,報相關部門辦理調動手續。
八、有關紀律要求
遴選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請參加遴選教師密切關注都勻市遴選辦發布的相關考試信息,并保持手機暢通,如因參加遴選教師個人原因造成聯系電話無法接通的,視為自動放棄遴選資格。
本次遴選工作未盡事宜由都勻市公開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后確定。
監督電話:
都勻市紀委(8255585)
都勻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8246060)
咨詢電話:都勻市教育局政工科(823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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