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時間:
受理初級中學及以下教師資格現場確認提交材料:
9月20日(周三)至23日(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二、受理地點:
北京市房山區燕山教育委員會人事保衛科(908室)(燕山燕房路1號)。
三、其他注意事項
1.參加秋季認定的申請人現場確認時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
2.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有效期為半年。2016年3月1日之前的體檢結果在2016年秋季申請認定時無效,申請人需重新體檢;
3.網上報名為預報名,所有報名信息以申請人在現場確認時提供的真實證明材料為準,在各認定機構審核后方可完成申請;
4.委托他人代辦的,必須攜帶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無需提供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委托代辦不能超過5人。
5.申請初級中學及以下教師資格人員到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的區級認定機構現場確認受理,提交材料。申請人在填報信息時須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準確填寫。
6.網上填報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需用A3或A4紙自行打印(正反面打印或雙面復印)一式兩份,同時下載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需填寫完整加蓋公章。
7.網上填報的信息要準確真實,如與現場確認提交材料不符將不能受理。認定機構受理后申請人將不能修改個人信息。
8.網上填報信息和現場確認需提交的材料屆時詳見“北京市教師資格網”。
9.其它說明:受理補辦、換發、重發教師資格證書及開具相關證明時間與現場受理確認材料時間相同。
四、網報時間:9月12日—16日
北京市房山區燕山教育委員會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