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試講辦法
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進入試講環節。試講采取在現行教材中隨機抽課,準備20分鐘,講一節與申報專業、層次相一致的微型課(20分鐘以內)的方式進行,試講成績滿分為100分。
若某一職位實際參加試講的考生人數小于或等于聘用計劃數,應組織現有人員試講,應試者試講現場成績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對于實際參加試講的考生人數大于聘用計劃的招錄職位,考生試講現場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試講時間、地點、所用教材將在老城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開”欄目下的“公告公示”專欄)或洛陽市老城區人才網(http://www.lylcrc.cn)予以公布。參加試講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