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滄源縣委組織部滄源佤族自治縣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
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考試的公告
《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考試的公告》已發布在臨滄市政府公眾信息網公告公示欄(請點擊以下鏈接http://www.lincang.gov.cn/),現就滄源自治縣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招聘條件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滄源自治縣世居少數民族是指在滄源自治縣居住兩代及以上的佤族、傣族、拉祜族、彝族。(僅限于此次招聘)。報考滄源自治縣世居少數民族崗位的考生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所在鄉鎮、村(居民)委員會、派出所三方證明。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取消應聘資格,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2、報考教育代課教師崗位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滄源自治縣教育局出具的“三年以上在崗代課教師證明”,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取消應聘資格,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3、根據云南省委、省政府規定,新招聘的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特此公告
中共滄源縣委組織部滄源佤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