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會計工作注意事項主要有以下內容:
1、除編制記賬憑證和登記明細賬之外,其余均在月末進行。
2、月末結現金,銀行賬,一定要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每月月初根據銀行對賬單調銀行賬余額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注意分析未達款項。月初報稅時注意時間,不要逾期報稅。另外,當月開出的發票當月入賬。每月分析往來的賬齡和金額,包括:應收,應付,其他應收,其他應付。
3、增值稅,企業財務會計工作所得稅在國稅報(2002年1月1日以后注冊的企業財務會計工作才在國稅辦理;個人所得稅和其他稅在地稅報)
4、月末認證(進項稅);月初抄稅(銷項稅)
5、以工資為基數100%,福利費為14%,工會經費2%,職工教育費2.5%,(稅法規定: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財務會計工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繳撥的經費,憑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在稅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的,其提取的職工工會經費不得在企業財務會計工作所得稅前扣除)。
6、三險一金: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
7、流通企業財務會計工作運輸費,裝卸費,合理損耗,檢驗費均計入營業費用,工業企業財務會計工作計入成本。
8、單位無工會組織的,不能計提工會經費,更不必計提后再調整。所得稅只須每季提一次,不需每月計提。
9、現金一般從“基本存款戶”中提取,一般規定結算帳戶不能提取現金,如有特殊情況方可。
10、差旅費的開支范圍: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郵電費,行李運費,雜費。
11、現金日記賬保存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