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年齡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16年我院擬公開招聘人事代理人員20名。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石家莊鐵路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人事代理人員崗位條件表》。
凡涉及到年齡、工作年限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9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