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內蒙古戶籍(或持有自治區有關部門出具的落戶介紹信)的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已退役士兵(含大學生退役士兵);
2.內蒙古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戶籍和檔案仍保留在內蒙古的區外生源的內蒙古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3.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全日制研究生;
4.在內蒙古服務兩年以上,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5.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以上對戶籍、學歷、學位以及退役要求的取得時間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服務期滿時間計算到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