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品行端正,誠實守信,無違法違紀行為;
4.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1年8月15日至1998年8月14日期間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要求以《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面向區內外招聘緊缺急需專
業技術人才崗位需求表》為準。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
4.定向招錄培養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
5.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