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內蒙古自治區直屬政府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2016年第三次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
部分遴選職位變更資格條件的公告(四)
各位考生:
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中心部分遴選職位資格條件變更如下:
1.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機關)
(1)會計崗位:遴選職位資格條件“具有會計師以上職稱”更改為“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2)審計崗位:遴選職位資格條件“具有審計師以上職稱”更改為“具有助理會計師或助理審計師以上職稱,或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3)檔案管理崗位:專業由“檔案學相關專業”更改為“不限”。
2.內蒙古自治區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中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
科員1:專業由“中文類、法學類相關專業”更改為“中文類、法學類、農學類、管理類相關專業”。
其他資格條件不變。
特別提醒:對只進行網上填報,未按照要求傳真《遴選審批表》,以及不按要求規范填寫的報考人員,不予進行資格審查。
內蒙古自治區公務員局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