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2009〕第139號)規定和《惠州市水務局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有關規定,經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程序,由于原擬聘用04崗位考生因個人原因放棄聘用資格,經研究,擬遞補聘用04崗位總成績排名第二的考生林佳蓉同志,現予以公示:
一、公示時間:8月16日至8月24日(自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
二、在公示期限內,如對擬聘用人選有異議,請向惠州市水務局人事科反映,聯系電話:0752-2846874。
惠州市水務局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