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人數
在全省范圍內公開招募學前教育支教志愿者80名。
二、招募原則
招募堅持“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原則。按“公布需求、自愿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公示、簽訂協議、集中培訓、上崗支教”的程序統一實施。
三、招募對象基本條件
(一)熱愛學前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和使命感。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科畢業生;中等專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或小學教育專業畢業生;持有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證書,具有一定工作經驗的非在編幼兒園和小學教師。
(三)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生、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四)年齡在30歲以下(1986年12月1日后出生)。
(五)如按規定招募程序和條件,未能足額招募志愿者,對剩余指標需適當放寬招募條件的,由招募工作組織方研究同意后,可繼續開展招募工作。
(六)招募工作在縣農村學前教育支教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由瀘水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四、招募程序
(一)報名:凡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持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瀘水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報名地點:六庫江西民族體育場一樓)。報名時間:2016年8月20日—8月21日,報名時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張,填寫《瀘水縣2016年農村學前教育支教志愿者招募報名表》。
(二)資格審查:根據《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怒江州2016年招募農村學前教育支教志愿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怒政辦發〔2016〕66號)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面試:經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由縣教育局組織面試。面試以說課、才藝展示相結合的方式,考察應試者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幼兒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
(四)公示:面試結束后,將面試成績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自公示之日起5日內無異議,方可進行體檢。
五、志愿者待遇
支教志愿者每年生活補助2.4萬元,每年按12個月計發,每月補助2000元。志愿者在服務期內可以參加事業單位、公務員報名錄用考試。
瀘水縣教育局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