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采取面試答辯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成績當天在院政務公開欄張貼和醫院網站發布。
4.資格復審。面試前,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5.總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6.面試組織。面試工作由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忌?、評委及工作人員均實行入闈管理,考生抽簽決定面試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