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南衛生健康職業學院是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成立的??茖哟蔚母叩葘W校,2016年秋季開始招收高職層次學生。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學院師資隊伍,優化人員結構,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在贛州市人社局、市編委辦、市衛生計生委指導下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日制研究生和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教學人員。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崗位所需的專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學歷,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若為國外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的認證書),35周歲以下;或大學本科學歷,具有衛生系列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45周歲以下(在職在編人員可放寬到48周歲以下)。年齡及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專業條件
詳見各招聘崗位具體專業要求??忌鶎W專業以教育部門的《研究生學科專業目錄》、《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綜合性專業分類指導目錄》規定為準。專業要求為大類的,考生所學專業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個分類目錄,即可報考;招聘崗位要求具體專業的,考生所學專業應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方可報考。
(三)其他要求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報考,報名時應出具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與其他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如被我院錄用,須自行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否則不予聘用。
二、招聘原則及方法
(一)招聘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核的方法擇優聘用。
(二)分類考核
分二類進行考核:教學崗、輔導員崗,實行按類別考核擇優聘用。
(三)考核方法
教學崗考核辦法:考核總成績100分,其中試講100分、教案評價100分、答辯100分,三項分數各占總成績的比重為50:10:40。
輔導員崗考核辦法:實行結構化面試,100分。
三、招聘程序與要求
(一)發布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為2016年8月17日至25日,公開招聘信息詳見市人社局、市衛生計生委、贛南衛生健康職業學院網站。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20日至8月26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贛南衛生健康職業學院人事處,聯系人:張老師,聯系電話:0797-8361936、13766327263。
3.報名注意事項:凡有意報名者,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及聘書等相應的資質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張。有工作單位的還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填寫《贛南衛生健康職業學院招聘全日制研究生和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教學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4.資格審查:學院對報名者提供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聘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工作結束后,學校填寫《報名匯總表》,連同《報名登記表》分別報送市衛生計生委審定和市人社局備案。
5.報考崗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不足1:3的崗位,經市人社局同意后,考生總成績須不低于70分方可聘用。
(三)領取準考證
考生于2016年8月27日到贛南衛生健康職業學院人事處領取考核準考證??荚嚂r需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入場。
(四)考核
1.時間:2016年8月28日上午8:30
2.地點:贛南衛生健康職業學院教學樓C201-C204
3.考核程序:
(1)教學崗人員考核內容為試講、教案書寫、答辯三部分,所占分值比例為50:10:40,具體程序如下:封閉出題—現場備課(1小時)—試講—答辯。
(2)輔導員崗考核為學生教育管理相關問題的結構化面試。
(五)體檢與政審
所有考核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每個職位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政審對象(入闈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以試講或面試分數高者入闈)。
1、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和有關規定執行。
2、政審:對政審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全面考察并形成書面材料,分別報市人社局和市衛生計生委審核備案。
3、遞補:因體檢、考核(政審)、報考資格復審等原因不合格、考生作弊取消資格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體檢結果、政審合格后,學院將擬聘人員名單報市衛生計生委審核。審核通過后,擬聘人員名單將在贛州市衛生計生委、贛南衛生健康職業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學院填寫《贛州市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登記表》,市衛生計生委將擬聘人員請示報市人社局審核予以批復。用人單位憑聘用批復、核編通知單、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辦理相關手續。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被有效投訴舉報的,按本《方案》第五條第3款規定予以遞補。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簽訂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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