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計劃安排及有關規定要求,現將我區2016年9月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統一鑒定的職業及等級:
廣告設計師3-2級、秘書(含涉外秘書4-3級)4-3級、客戶服務管理師3-2級、勞動關系協調員3-1級、信用管理師3級。
二、有關時間安排:
考試時間 | 9月18日 |
報名受理時間 | 8月10日-8月31日 |
資格審核時間 | 8月10日-9月1日 |
繳費時間 | 8月10日-9月1日 |
票據領取時間 | 9月1日-9月15日 |
準考證打印 | 9月12日-9月17日 |
三、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報考職業、級別的相關報考條件(各職業級別報考相關條件請登錄http://gx.osta.org.cn/htm/462/index.html進行查詢),均可根據本人情況,報考相應職業、級別的考試。
四、報考程序
報考人員須完成網上信息填報、申報條件審核、網上繳費等報考程序,方為報考成功。
(一)網上信息填報
報考人員在報考時間內統一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職業資格工作網(http://gx.osta.org.cn/)統考網上報名界面,按要求注冊,并填寫個人報考信息,上傳照片和提交報名信息并預約相關的審核機構。
(二)申報條件審核
1.報考三級及以上級別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打印審核表,并按要求帶上相關資料到預約的審核機構進行現場審核。
2.報名補考及報考五級、四級的人員實行網上資格審核。
(三)現場審核材料要求:
1.在職人員(社會人員)申報:《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報名審核表》(網上報名生成打印),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已獲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工作年限證明材料。若報考職業等級需提交撰寫論文或業績評估報告的考生,報名時要提交打印稿(一式三份)和電子文檔(word格式);
2.在校學生申報:《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報名審核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已獲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有關職業等級論文(業績評估報告)的撰寫要求和格式要求請登錄(http://gx.osta.org.cn/)廣西壯族自治區職業資格工作網“全國全區統考有關事項通知”欄目進行查詢。
(四)網上繳費
1.繳費方式
本次考試全部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通過審核后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操作結束后,請留意查看繳費狀態,若繳費結束2個工作日后查詢仍是未繳費狀態,說明繳費未成功,請在繳費時間內及時繳費。
2.收費標準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調整規范職業技能鑒定費收費標準的復函》(桂價費函[2014]263號)文件規定。
3.票據領取
⑴在規定時間內憑報名審核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證領取票據;
(2)票據領取地點:南寧市葛村路5號區社保大廈5樓507室;
(3)逾期不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票據領取資格(票據領取與否都不影響考試)。
(五)報考要求
報考人員對提交報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信息、材料的,一經發現,將按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且成績合格的,取消成績,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取得相應證書的,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情節嚴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未按規定時間進行報名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五、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須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無照片或自貼照片無效),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廣西壯族自治區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