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2016年秋期從鄉村中小學給縣城初中公開選調教師60名。為了公開、公正、公平做好選調縣城初中教師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選調原則
堅持按需設崗、按崗選調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教師講課選調與平時工作表現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選調學科及名額
(一)縣思源實驗學校選調初中教師54名
學科人數 | 合計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政治 | 歷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教師 | 54 | 13 | 15 | 6 | 2 | 3 | 3 | 6 | 4 | 2 |
(二)城關鎮二初中選調教師6名
學科人數 | 合計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教師 | 6 | 2 | 1 | 1 | 2 |
三、選調范圍與條件
此次縣城初中選調教師的范圍為全縣鄉村的中小學教師。
參加選調教師應具備政治立場堅定、思想進步、遵紀守法、品德端正、素質高、業務能力強、身體健康,2013年以來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現為本科學歷,第一學歷普通全日制??埔陨?;
2、已取得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
3、所報學科為教師資格證上的學科或國家承認的畢業證上的學科;
4、2011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
5、年齡40周歲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選調程序與辦法
(一)宣傳發動。縣教體局將召開全縣除城關外的14個鄉鎮中心學校校長會議,傳達貫徹關于縣城初中學校選調教師的有關精神,并要求鄉鎮傳達到所屬中小學校的每個教職員工。在此基礎上,選調工作方案將在縣政府、縣教體局公示欄內張貼,在縣政府網站和縣電視臺進行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要求:凡符合選調條件的教師,均可報名。報名者需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任教學校和鄉鎮中心學校出具的2011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和2013年以來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證明。本人填寫選調報名表,并當場照像。
對選調教師的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教師工作全過程。
2、報名時間:2016年8月17日——2016年8月23日(雙休日正常上班)。
3、報名地點:南召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
(三)選調辦法
選調辦法采取面試講課,內容地理、生物兩學科為現行八年級上冊教材,其它學科為現行九年級上冊教材。講課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講課準備時間15分鐘,講課12分鐘,評委按百分制打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當場公布分數。聘請異地優秀中學教師擔任評委。
(四)確定選調人員
根據選調對象的講課成績名次,按各科教師選調指標名額,采取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確定選調人員。面試講課成績60分(不含60分)以下者,不予選調。根據國家關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要求,結合南召縣的實際,確保調出鄉鎮的骨干教師基本穩定,每鄉鎮錄取選調人員語文、數學兩個學科限2名;其它學科各限1名。
(五)辦理選調手續
選調結果報縣政府同意后,有關部門辦理人事、工資、編制等手續。
對已確定的選調人選,經舉報查實有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空出的名額不再遞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選調
1、不符合選調條件的;
2、選調過程中提供虛假證件、證明及講課舞弊的;
3、在選調期間,因受黨政紀處理影響期內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未作出處理的;
4、不服從調配的。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縣城初中選調教師工作的領導,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在縣政府領導下,縣政府辦、教體局、人社局、編辦、財政局、監察局領導共同參與,協調指導這項工作。
如有未盡事宜,按縣公開選調縣城初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意見執行。
南召縣公開選調縣城初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二○一六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