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政府決策中的參謀助手作用,經市政府同意,面向全市公開選聘5名律師擔任市政府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在本市律師事務所執業的律師。
二、選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道德修養,為人正派,處事公道;
2.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和豐富的實務工作經驗,有一定的行政工作經驗優先;
3.從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
4.在所從事的專業領域享有較高的社會知名度和影響力;
5.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規則,熱心社會公共事業,不計較得失;
6.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有時間和精力履行法律顧問職責;
7.無刑事犯罪記錄,近5年內未被行政拘留、強制,未受過紀律處分、行政處分或者行業處分,無其他不良記錄。
三、選聘程序
(一)申請
(1)有意應聘的律師事務所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單位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從業人員概況、開展業務情況、辦公場所、硬件情況等;
2.以往參與政府法律服務的情況,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除推薦為應聘律師以外的其他主要人員的基本情況;
4.為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方案。
(2)事務所推薦應聘的律師須提交以下材料:
1.個人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學歷、職稱、獲取律師資格的時間,主要執業經歷等;
2.個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訴訟、非訴訟案例和業務專長等。
上述應聘材料(一式三份)應于2016年8月25日前送至韓城市政府法制辦(地址:韓城市人民政府1號樓110室),同時將電子文件發送至(郵箱:hcsfzb110@163.com)。
(二)評審
1.市法制辦對所有應聘材料進行認真評選,綜合考察各應聘律師及事務所的基本情況、業務專長、相關業績、顧問服務工作方案等,擇優選定。
2.擬聘任市政府法律顧問人員名單將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三)聘任
1.公示期滿無異議,將報市政府研究確定,簽訂法律服務協議。
2.法律顧問由市政府聘任,頒發聘書,聘期2年。
四、有關事項
政府法律顧問服務內容及報酬等具體情況以《法律服務協議》為準。
聯系人:李彬
聯系電話:5196171
韓城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