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年齡在18-35周歲(1981年8月1日至1998年8月1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除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所屬疾控中心4個崗位為全日制??萍耙陨蠈W歷要求外,其他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位、專業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崗位條件和人數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根據《興隆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規定的要求確定。統招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不受戶籍和專業限制;配偶為興隆縣戶籍的考生不受戶籍限制,但需提供相關婚姻狀況證明;有戶籍限制的必須在2016年8月1日前具有規定區域內戶口且目前戶口仍在規定區域內(含考入高校因戶口遷出至今仍未遷回的畢業生,須有當地原遷出派出所出具證明)。
本次招聘人數:30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