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辦法進行,滿分100分。面試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專業人員組成面試小組,進行面試。
進入面試前進行證件審核,進入面試人選須出具的證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崗位要求能夠證明自己資格條件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派遣證、筆試準考證和有關證明等資料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進入面試。在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依次進入面試,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責任。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綜合成績
報考教育類崗位的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報考醫學類崗位的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報考公共類崗位的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底按報考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學歷高者優先;學歷相同時,筆試高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