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年齡為18周歲至35周歲(1980年8月22日至1998年8月26日之間出生);
4.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相應資格證書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