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大理州委組織部、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大理州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大組通〔2014〕33號)精神,因工作需要,經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研究,并報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決定公開選調6名工作人員到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事業單位(正科級公益一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大理州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和事業單位(不含中央、省屬單位)在職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機關工勤人員和事業人員。
二、選調崗位和名額
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指揮中心工作人員專業技術崗位,選調6名。
三、基本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發布公告之日);
5、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9月5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
7、各崗位要求詳見《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要求說明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按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3、受處分期限未滿的;
4、新錄用尚在試用期的;
5、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尚在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核、考試考核、體檢、確定擬選調人員、公示和辦理選調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
每人限報1個職位,每個選調職位選調人數與符合報名條件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
1、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6年9月5-7日正常工作時間。
報名地點: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科,聯系人:楊振華。聯系電話:0872-231902218808726659
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
2、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1)《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紙質一式三份(同時上交電子版)。
(2)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4)近期免冠小1寸白底彩色照片4張(含電子照片)。
(二)資格審核及選調計劃裁減
1、資格審核由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現場審核,資格審核合格人員不得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審核貫穿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
2、報名資格復審結束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崗位進行等額裁減或取消。
3.資格審核合格報考人員發給準考證。
(三)考試考核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考核考察三部分。根據筆試成績按每個選調職位從高分至低分順序,以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之和,按每個選調職位從高分至低分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考察人員。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總成績×40%+考核考察成績×20%。上述成績中,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并按保留兩位小數的計算結果代入綜合成績的計算表達式中;綜合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是測試應試者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和從事選調職位工作應具備的基本理論知識等。
2、面試。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等。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得參與后續選調過程。
3、考核考察??己丝疾炜偡?00分,主要考核考察應試者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獎懲和廉政情況以及崗位匹配程度等。
4、考試時間及地點。筆試、面試工作擬于9月完成,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5、考試考核組織。筆試、面試由州人社局、工商局及相關監督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考核考察由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組織實施,若被考核考察人選出現自動棄權者,從進入該選調職位的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
(四)體檢
體檢工作由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集中組織實施。體檢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五)確定擬選調人員
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綜合成績及考察體檢情況,召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擇優提出擬選調人員名單,報州人社局審核。原則上綜合成績第一名為選調人員。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勝出;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考核考察成績高者勝出。
(六)公示
擬選調人員將在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調配的,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配。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可進行一次性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辦理選調手續
公示期滿后,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相關程序辦理選調手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選調工作嚴格執行《大理州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參加選調的組織或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廉政紀律,堅持原則,公道正派,誠實守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為此次選調提供虛假信息,如有違反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同時取消報考者的選調資格。
(三)選調過程堅持信息、過程、結果公開,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并由州紀委派出相關紀工委進行全程監督。舉報電話:州工交紀工委:0872-2428057
五、其它事項
(一)報考人員參加選調考試、體檢期間食宿、交通等費用自理,并注意來往途中安全。
(二)報名后,為方便聯系,請保持通訊暢通。報考人員參加報名、考試、體檢期間須帶齊身份證、準考證。
(三)本公告由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1.《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要求說明書》;
2.《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