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管中心,各區衛生計生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委直屬各單位,社會辦各醫院:
根據原衛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衛醫發[2007]66號)及《關于進一步做好醫師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衛辦醫管發[2010]208號)等有關文件要求,決定開展深圳市2014-2015年度醫師定期考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及考核內容
考核對象為2014年1月1日前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并在本市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下稱衛生機構)注冊且目前仍在執業的執業醫師和助理執業醫師。
考核內容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周期內執業醫師(含助理執業醫師)的業務水平測試、工作成績及職業道德評定;業務水平測試按臨床、中醫、口腔、公共衛生四個類別分別測評。
二、管理構架
市衛生計生委成立深圳市醫師定期考核管理委員會,負責本市醫師定期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市醫師定期考核管理委員會下設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公室。市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公室設在深圳市醫師協會,承擔醫師定期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區(新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成立區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公室,負責轄區內區屬醫療機構和由其注冊的醫療機構醫師定期考核工作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并承擔市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公室交辦的事項,同時做好《深圳市醫師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統》的數據維護和信息上報有關工作。
各區(新區)衛生計生部門應于8月20日前將本區的醫師定期考核辦公室組織機構、人員構成員、聯系電話上報市醫師定期考核辦公室。
三、2016年度醫師定期考核工作安排
2016年度醫師定期考核工安排詳見附件1。
根據《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規定,我委確定設有100張床位以上的醫療機構和醫師人數在50人以上的預防、保健機構(附件2)。
各考核機構應成立考核委員會,配備工作人員,建立規章制度,制定相應工作方案;并于8月10日前登錄深圳市醫師定期考核信息登記管理系統(http://drams.szsmda.org.cn/)錄入相關信息,并按要求填寫《醫師定期考核機構信息登記表》一式2份(附件3)報送深圳市醫師定期考核委員會辦公室。
不具備考核資質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的醫師,我委指定分配至具有考核資質的考核機構中考核(具體分配方案另行通知)。
四、考核結果
參加醫師定期考核合格的醫師,由考核機構在該醫師的《醫師執業證書》“執業記錄欄”粘貼“2014-2015年度醫師定期考核合格”防偽標貼,作為醫師本周期定期考核合格的標識。
2014-2015年度醫師定期考核合格防偽標簽,由市醫師定期考核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統一發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區(新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衛生機構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加強領導,建立健全工作組織和工作機制,優化工作流程,按照全市統一部署開展工作。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并對醫師定期考核工作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和保障,確保本市醫師定期考核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培訓,提高質量。醫師定期考核工作面廣量大,各區(新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強化多層次的培訓工作,利用各種資源,組織開展考核機構、衛生機構的全覆蓋培訓,特別是不能遺漏規模小的基層衛生機構,協調各考核機構、衛生機構開展被考核醫師的培訓。
(三)嚴格審核,確保信息準確。醫師、衛生機構、考核機構基本信息和考核信息的完整、準確、有效是定期考核工作的基礎。各區(新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考核機構、衛生機構要加強醫師定期考核信息系統各類信息錄入和審核的管理,及時修改不準確的信息,補全遺漏信息,確保信息的完整準確。
(四)加強監督,注重后續管理。各區(新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對衛生機構、考核機構的醫師定期考核工作進行監督,并對評定結果或考核結果進行抽查核實;及時匯總分析醫師定期考核結果信息,對考核不合格的醫師按規定進行處理,并組織不合格對象的培訓和再次考核,對再次考核不合格的醫師,依照有關規定注銷其《醫師執業證書》。
(聯系人:王亞帆,聯系電話:82126089)
市衛生計生委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