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城區小學教師、縣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員缺編問題,適當補充缺編人員,經請示縣人民政府同意,在全縣在編在職教師中公開選調40名教師補充到缺編單位,現擬定公開選調教師實施方案如下:
一、選調范圍對象
本縣在編在職的正式教師,考小學教師須在本縣任教時間4年以上,考教研員須在本縣任教時間6年以上(截至2016年9月1日前)。
二、選調名額
縣城區小學教師26名、思源學校小學教師10名、十八中小學教師2名、縣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員2名。具體單位及學科人數見附件一。
三.選調條件
(一)學歷及教師資格
1、報考小學崗位的教師應具備大學??萍耙陨蠈W歷。
2、報考教研員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須與報考崗位相對應。
3、報考教研員須近三年任報考崗位學科課程。
4、報考小學崗位的教師須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教研員崗位的教師須具有相同學科初中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
(二)年齡,男45歲以下(2016年8月31日前未滿45周歲),女40歲以下(2016年8月31日前未滿40周歲),以戶口、身份證年齡為依據。
(三)年度考核、考勤
1、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思想素質及工作表現好,近3年未受過黨政紀處分。
2、近5年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的,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曠工累計超過3天的不能參加選調。
(四)教育教學業績
1、所任教學科近兩年期末測試(2014年秋期至2016年春期)至少有三學期均在本鄉鎮同年級同學科平均成績以上。
2、本鄉鎮同級同學科無比較對象或任教學科未參加期末測試的,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分須在本校平均水平以上。
3、教育教學業績須由學校出據證明,學校校長、中心學校(直屬校)校長簽名。
(五)初中、高中教師只能報考教研員崗位。小學教師只能報考小學崗位。九年一貫制學校的教師,按上學年從事教學任課量超50%的學段報考相應崗位。
四、選調辦法
(一)本次選調小學教師只釆用筆試,分學科按中考內容出題,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總分100分,考試時間2個小時。
(二)選調教研員采取筆試和面試的辦法,筆試分學科按高考內容出題,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總分100分,考試時間2個小時。筆試成績在本學科前三名(若有并列,一并進入面試)的教師參加面試,面試內容:評課,評所考職位相應學科內容,分值100分,評課的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三)大城區(婁山關街道、海校街道、潦原鎮、楚米鎮)外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鄉鎮工作年限給予加分,鄉鎮工作10年以上的,每多一年加0.3分,最高加3分。
(四)小學教師按學科筆試成績分數+“鄉鎮工作加分”從高到低依次選調、依次選定學校(筆試成績并列,教齡長者優先,再并列的年齡大者優先)。如有被取消資格或放棄者,依次遞補。
(五)教研員選聘該學科筆試+面試總成績第一的教師(總成績并列,教齡長者優先,再并列的年齡大者優先)。如有被取消資格或放棄者,依次遞補。
(六)分學科(小學、中學)統一報名。每一學科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調減選調計劃。
五、報名時間、地點、材料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8日—19日。
2、報名地點:桐梓縣教育局招生辦。
3、報名材料: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報考教研員驗職稱原件收復印件),報名表、成績證明材料,免冠一寸照片2張。
六、考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2016年8月23日。
筆試地點:燈塔小學(于8月22日下午4:00在招生辦領取準考證)。
七、報考要求
(一)凡參加報考者,須如實填寫報名表,由所在學校和鄉鎮中心學校對照上述五條選調條件進行審核同意方可報考。按照縣人社局《關于機關事業單位調動工作人員確定工資待遇問題的通知》(桐人社通[2014]45號)要求,中高級職務的考調錄用后降低一個職務聘任。
(二)若出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持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四)報考費150元。
八、公示
筆試結束后,在桐梓縣教育局及桐梓縣教育資源網公示筆試成績、選調人員名單。
舉報電話:26635751(人事科) 26633770(信訪辦) 26734455(桐梓縣第四紀工委)
九、成立選調領導小組
為切實做好此次教師選調工作,特成立桐梓縣2016年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
組 長:令狐榮鵬
副組長:丁月高 周 理 黃興旺 畢 泓范 偉
成員:丁光祿 王 俊 楊光焱 陳再勇 楊興滿
下設辦公室于教育局,丁月高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王建軍、金傳勇、梁隆科、楊天舉、馮文舉、任杰為辦公室成員,負責具體工作。
十、其它未盡事宜,以桐梓縣2016年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解釋為準。
附件一:
桐梓縣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