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考委,有關招生學校:
根據《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印發<四川省2016年具有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資格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規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66號)關于“報考藝術體育類五年制高職的考生必須參加各市州組織的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省招考委統一劃定各市州錄取控制分數線,各招生學校在上線考生中根據錄取規則審錄”的規定,結合我省藝術體育類專業五年制高職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研究決定2016年我省藝術體育類專業五年制高職招生錄取新生文化成績控制分數線(折算分)為200分(舞蹈、服裝表演、戲曲三類專業的分數線為170分)。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