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縣城部分新建學校和缺編較多學校的師資需求,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有序開展,經縣政府同意,決定公開選調部分教師充實到射陽縣初級中學、射陽縣港城實驗小學任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陽光選調的原則;
2.堅持編制許可、學科需求的原則。
二、選調崗位及職數
本次公開選調教師共46名,其中射陽縣初級中學17名,射陽縣港城實驗小學29名,具體選調崗位及職數見《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表》(附件1)。
三、選調對象及條件
1.選調對象:縣內駐鎮(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不含同心小學)正式在編的教師(含2014—2015年民辦學校保留事業單位人事關系回歸公辦學校人員)。
2.選調條件:
⑴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師德修養,無違反師德規范行為,未受過黨政紀處分。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⑵品行端正,嚴于律己,愛崗敬業,身心健康。
⑶能運用現代化教育教學手段,勝任報考崗位的循環教學工作,且近三學年來從事報考學段、學科教學工作兩學年及以上。
⑷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具備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音樂、體育、美術學科教師本科學歷所學專業需對口。
⑸截至2016年8月31日教齡滿三年。報考射陽縣初級中學的教師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報考射陽縣港城實驗小學的教師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級教師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⑹ 現任校級干部報名參加選調,須經過縣教育局同意。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0日— 11日。
2.報名地點:射陽開放大學(射陽縣教師進修學校)。
3.報名方式:個人現場報名。
4.報名所需材料:
⑴ 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原件(需提供高級教師職稱證書人員)、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需經學校審核,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原件現場審核后返還給個人。
⑵ 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1份(在射陽教育網自行下載并按要求填寫),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學校須逐項審核報名表內容,學校主要負責人簽署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確保所填信息真實有效。交流學習人員在編制所在學校填報。
⑶ 近三學年學校的課職務分工表,須學校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學校公章。交流學習人員的課職務分工表需雙方學校均簽字蓋章。
⑷ 取得市縣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稱號的,提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無證書的提供文件復印件)。
5.資格審查。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考試或選調資格,并且三年內不得參加縣教育局組織的各項選調考試。所有報考崗位均設1:3開考比例,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縣教育局商縣人社部門調整開考比例。
(二)考試
1.考試形式:采取筆試閉卷方式。
2.考試內容:主要考查報考學段學科專業基礎知識、新課程基本理念,以及教材分析、教學設計、教學評析等能力。
3.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4.成績總分及考察人選確定:考試總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考試時間150分鐘。報考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在射陽教育網查詢成績。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崗位核定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擬考察人選。尾數同分者按以下順序確定:①市學科帶頭人、市教學能手、縣學科帶頭人、縣教學能手依次優先;②學歷高者優先;③教齡長者優先;④加試(加試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擬考察人選在射陽教育網、射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3天。
(三)考察
考察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業務素質及現實表現等。因考察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成績相同的,按確定擬考察人選的辦法確定遞補人選)。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名單在射陽教育網、射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3天。
(五)辦理手續
經考察、公示后的合格人員,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人事調動手續。
五、咨詢和監督
本次選調工作由射陽縣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七章第三十八條規定實行回避。
咨詢電話:0515-82352671 (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0515-82320936 (縣人社局事業科)
監督電話:0515—82359681 (縣教育局監察室)
射 陽 縣 教 育 局
射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8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