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
面試前,遴選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表、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證明遴選職位要求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準予參加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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