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省編辦、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下發的《關于做好2016年全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6]4號)文件精神,現就有關體檢工作事項公告如下:
一、 體檢入圍人員確定
沙市區2016年度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機制教師體檢入圍人員按照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按學科,按1:1比例確定(體檢入圍人員見附件1)。
二、 體檢組織
體檢工作由沙市區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集中體檢,在指定的荊州市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費用由入圍人員承擔。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執行。
三、體檢遞補
一次體檢不合格的,自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可申請一次復查,復查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資格。體檢不合格(放棄)的,依據該崗位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只在參加該崗位面試人員中產生,如沒有人員遞補,取消或減少該崗位的人員招聘。
四、體檢要求
體檢入圍人員,請于2016年8月9日(星期二)上午8:00攜帶本人身份證、面試準考證原件到沙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沙市區紅門路51號)集合,按規定和要求(附件2)參加體檢。不按時報到和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沙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