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費
現場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在當地旅游部門進行交費。交費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19日17:00(節假日不開展繳費工作)。交費完成后,各區縣統一匯總上報市旅發委行管科,報考費不予退還。
考生自2016年10月26日9:00起至考試前可下載打印準考證。資格審核未通過或未交費的考生,不能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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