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等有關規定,經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擬錄用黃鴻超同志(附件)為公務員,現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對擬錄用人選有異議,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南寧市公安局反映,并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于2016年8月9日前郵寄或直接送達南寧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過期不予受理。
公示時間:2016年8月3日—8月9日
郵寄材料送達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怡賓路8號南寧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郵政編碼:530028。
監督電話:0771—2891052、0771—5509012
南寧市公安局
2016年8月3日
附件:南寧市公安局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擬錄用人員名單
序號 | 招錄機關 | 用人單位 | 職位名稱(代碼) | 姓名 | 性別 | 民族 | 準考證號 | 筆試成績 | 面試成績 | 照顧加分 | 綜合成績 |
1 | 南寧市公安局 | 南寧市公安局 | 法律崗位 | 黃鴻超 | 男 | 壯族 | 16101230404 | 110.2 | 76.6 | 3 | 18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