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縣城鎮化建設步伐的加快,縣城各學段學生生源迅速增長,學校擴容增班,導致教職工缺編。為緩解教職工缺編現狀,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經研究,決定按照《荔波縣一般干部調配工作實施辦法(修訂稿)》(荔黨辦發[2013]20號)文件要求,面向全縣教育系統遴選33名教師到荔波高級中學等五所學校工作?,F將遴選簡章予以公布。
一、遴選補員情況
(一)荔波高級中學
遴選人數:3名
學科:英語、信息技術、數學各1名。
(二)荔波縣第二中學
遴選人數:6名
學科:語文2名,數學、物理、美術、英語各1名。
(三)荔波一小
遴選人數:8名
學科:語文、數學各3名,體育、音樂各1名。
(四)荔波二小
遴選人數:9名
學科:語文、數學各3名,音樂、體育、美術各1名。
(五)荔波縣第三中學
遴選人數:7名
學科:數學6名、生物1名。
二、報考條件
一)縣城四所學校(高級中學、二中、一小、二?。l件
1.報考對象:荔波縣教育系統在編在崗教職工。
2.師德要求: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無違紀、違法記錄。
3.年齡要求:女性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6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學歷要求:報考中學教師職位的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職位的須具備??萍耙陨蠈W歷。
5.基層工作經歷要求:需在鄉鎮工作滿3年。
6.教師資格證要求:需持有教師資格證。
7.學段要求:報考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職位的,不受學段限制;小學教師可報考所有遴選職位;中學教師可報考普通高中、初級中學遴選職位。
二)報考第三中學條件
1.報考對象:撤并時瑤山民族中學、朝陽中學在編在崗在第一次第三中學遴選中未入選人員及現交流在第三中學的人員。
2.師德要求: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無違紀、違法記錄。
3.學歷要求: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
4.教師資格證要求:需持有教師資格證。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或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或技能測試)設最低分數線,成績低于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即不再進入考核加分環節)。筆試總分為150分,最低分數線為120分;技能測試總分100分,最低分數線為80分。
筆試(或技能測試)成績,按70%折算計入總成績。
每個遴選職位報名人數與遴選職位計劃數須形成差額方能開考。
1.筆試職位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生物教師職位。
2.技能測試職位
信息技術、音樂、美術、體育教師職位。
3.筆試(或技能測試)內容:
①報考普通高中職位的考高中相應學科內容。
②報考初級中學職位的考初中和部分高中相應學科內容。
報考小學教師職位的考小學和部分初中相應學科內容。
四、考核加分
所有職位的考核加分按30%折算計入總成績。
由遴選工作小組對參考教師德、能、勤、績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按類別加分,每類加分條件取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中最好成績之一計分:
1.學校量化考核綜合排名(最高25分):以2015年本人在本校教職工績效綜合量化考核結果排名所在位次(由參考教師所在學校提供學校原始考核材料原件確認)計算確定。
計算公式如下:
考生所得加分=0.25÷(本人績效綜合量化考核結果排名在本校位次數÷本校參加考核教職工總數)
2.評優評先(15分):省部級15分,地廳級13分,縣處級11分,科局級6分,年度考核優秀4分。
3.優質課競賽獲獎(12分):省部級一等獎12分;省部級二等獎、地廳級一等獎10分;省部級三等獎、地廳級二等獎、縣處級一等獎9分;地廳級三等獎、縣處級二等獎、科局級一等獎8分;縣處級三等獎、科局級二等獎7分;科局級三等獎5分。
4.指導學生競賽獲獎(10分):競賽須經教育主管部門組織評選或推薦。省部級一等獎10分;省部級二等獎、地廳級一等獎9分;省部級三等獎、地廳級二等獎、縣處級一等獎7分;地廳級三等獎、縣處級二等獎、科局級一等獎6分;縣處級三等獎、科局級二等獎4分;科局級三等獎2分。
5.學校班子成員(10分):校(園)長10分,副校(園)長8分,中層干部6分,工會主席、教研組長、年級組長、少隊輔導員、團支部書記等4分。
6.骨干教師、教學能手等(6分):省部級6分,地廳級5分,縣處級4分,科局級3分。
7.在村級學校工作(6分):每滿一年加0.3分,最高限6分。
8.教齡(6分):每年教齡加0.3分,最高限6分。
9.跟班、交流學習人員(4分):各校根據荔教政發[2012]69號《荔波縣教育系統支教交流跟班學習教師管理考核暫行辦法》文件規定考核,考核結果優秀4分,良好2分。
10.論文獲獎(2分):參賽活動須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評選或聯合其他部門進行評選的。國家級三等獎及省級二等獎及以上2分,省級三等獎、州級一等獎1.5分,州級二等獎、縣級一等獎1分。
11.論文發表(2分):省級及以上[須為國家正式刊物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行文認可的刊物]2分;州級1.5分,縣級1分。
同一篇文章只能在“論文獲獎”或“論文發表”取其中之一項計分。
12.普通話等級(2分):測試成績達到應試職位對普通話等級要求的加2分。
五、報名及考試時間、地點、報名費
一)報名
時間:2016年8月10日
地點:荔波縣教育局政工科
報名費:100元/人。用于本次考務工作費用列支。
二)筆試(或技能測試)
時間:2016年8月12日下午
語文學科:14:30-17:00
其它學科:14:30-16:30
地點:荔波縣中等職業學校
六、制卷、評卷原則及紀律要求
1.采取公開考試,公平競爭的原則,制卷、評卷等相關工作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及紀檢監督人員進行監督并在高度保密的前提下進行。
2.制卷、評卷人員在執行此項工作期間,實行隔離工作制,至公布考生成績之時止。
3.制卷人員及評分人員臨時確定、臨時集中。制卷人員既制卷又評卷。
七、職位聘用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崗位的聘任
1.遴選職位的聘用:按筆試(或技能測試)百分制成績的70%與考核分的30%之和從高到低進行聘用。同一職位末位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或技能測試)成績高分者聘用,筆試(或技能測試)成績仍然相同者,以考核加分中“學校量化考核綜合排名”量化得分高者優選聘用,“學校量化考核綜合排名”量化得分仍相同的,以教齡加分高者優選聘用。
聘用后隨即辦理人事轉移手續,并按“遴選者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崗位的聘任”辦理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崗位的聘任手續。
2.遴選者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崗位的聘任
遴選職位為專業技術崗位,根據各學校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空崗實際確定職務聘任,原則上實行高職低聘。
①遴選學校已核準的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沒有空崗的,入選者只能聘任到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待學校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出現空崗后按學校競聘方案競聘上崗。
②遴選學校已核準的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有空崗但不足以完全聘用遴選人員的,按遴選人員的遴選綜合成績從高分聘起,末位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或技能測試)成績高分者聘任,筆試(或技能測試)成績仍然相同者,以考核加分中“學校量化考核綜合排名”量化得分高者優選聘任,“學校量化考核綜合排名”量化得分仍相同的,以教齡加分高者優選聘任,未被聘任的,待學校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出現空崗后按學校競聘方案競聘上崗。
荔波縣教育局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