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依據
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浙江省藥學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務聘任實施辦法〉的通知》(浙人專[2006]45號)。
二、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
各科目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考生務必準備好“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方可入場;在答題前要認真閱讀試卷和題卡首頁上的“注意事項”或“作答須知”;要按規定在試卷和題卡上填(涂)寫本人的基本信息,以及按規定位置和用筆作答;不得折疊、污損題卡;手機、提包和資料等不得帶至座位;不得坐錯考試位置;嚴禁將試卷、題卡帶出考場。否則,若影響成績的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違規的需按規定處理。
三、獲得證書(成績證明)條件
參加省藥學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四、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16〕71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5元??忌慕毁M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