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
1.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招聘方案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予以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其報名資料供資格審查和考察時使用。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若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無效。
2.報考人員于2016年8月12日9:00-18:00持本人身份證和報名費收據到區教育和科技局四樓會議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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