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宣化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中“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由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減少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人數”的規定,經宣化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取消或減少部分專業招聘人數,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減少招聘人數
用人單位 | 專業 | 代碼 | 原招聘人數 | 減少人數 | 減少后招聘人數 |
小學 | 語文 | 2011 | 7 | 1 | 6 |
二、取消招聘人數
用人單位 | 專業 | 代碼 | 原招聘人數 | 取消人數 | 取消后招聘人數 |
幼兒園 | 學前教育 | 3033 | 3 | 3 | 0 |
宣化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