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燕麗,女,2009年9月起在湖北省竹溪縣教育事業單位資教,服務期滿后于2012年9月經竹溪縣編辦、竹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聘用為竹溪縣第一高級中學教師。2016年5月,報考我縣小學數學教師崗位。
石夕子,女,2011年9月起在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區教育事業單位資教,服務期滿后于2015年7月經孝南縣編辦、孝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聘用為孝南縣肖港學區中心小學教師。2016年5月,報考我縣小學體育教師崗位。
根據《關于印發<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鄂人社規[2012]3號)第二十六條“已成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不再重復享受定向招錄公務員(選調生)或事業單位招考加分優惠政策”規定,經審核,取消朱燕麗、石夕子兩位同志筆試成績所加的5分。
取消加分后,朱燕麗、石夕子兩同志仍具備入圍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占40%計算,其總成績各減少2分,總成績排名同時調整,朱燕麗由小學數學第6名降到第12名,石夕子由小學體育第3名降到第5名。
特此公告。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