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及要求
1.公開報名
采用個人報名的方式,將《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須征求所在單位意見)、2寸免冠照片2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近五年發表的文章及各類表彰材料等于8月10日(周三)下午5時前報送市委組織部干部科(市黨政中心六樓608室)。報名人數不足選調計劃數3倍的,將按比例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
2.資格審查
由市委組織部干部科、經信局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條件的人員發出筆試通知書。
3.組織考試
考試由市委組織部、市經信局分別組織。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人數與面試人數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后筆試成績自動清零。面試成績以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進入考察。
4.組織考察
由市委組織部與市經信局分別組建考察組,對入圍考察人員進行考察。面試、考察均實行百分制,按面試、考察各占70%和30%的權重計入綜合得分。
5.確定人選
根據綜合得分和考察情況,由市委組織部部務會議、市經信局黨委會研究確定選調干部。選調人員在辦理調動手續前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已在市委組織部,市經信局借用、掛職、頂崗3個月以上的可不再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后,所在科室根據其試用期的表現情況,提出是否調入的建議,提交市委組織部部務會議、市經信局黨委會討論決定。合適的辦理調動手續,不合適的回原單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