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法制建設,發揮法律專家在政府機關法制工作中的專業作用,不斷增強依法行政和科學決策的能力和水平,我局擬按照公開、公正、擇優遴選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常年法律顧問?,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一)為市交通運輸局(含市交通工程建設處、市交通質量監督站,下同)的重大行政決策提供法律咨詢;并就決策的合法性提出意見或進行論證;
(二)對市交通運輸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咨詢或提出修改建議;
(三)為市交通運輸局作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提供法律咨詢、意見,確保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
(四)受市交通運輸局委托參與有關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調解或仲裁案件;
(五)起草、審核、修改協議、合同、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
(六)受委托對涉法事件進行法律風險評估,并協助處理涉法信訪事件;
(七)承擔相應的法律援助任務;
(八)不定期對機關執法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九)協助處理市交通運輸局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務。
二、法律顧問受聘條件
1、法律顧問受聘條件:從事專職律師8年以上;有不少于3年的政府機關常年法律顧問經驗;熟悉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民商法等;熟悉交通運輸相關法律法規;實際處理過一定數量的與交通運輸有關的訴訟和非訴訟業務;原則上為黨員。
2、法律顧問執業單位的條件為:經批準成立的律師事務所;不少于10名專職執業律師,其中執業5年以上的律師不少于5名;注冊地址在連云港市城區。
三、聘請程序與方式
(一)申請
1、有意應聘的律師事務所須提交相應材料,材料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1)本單位近3年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從業人員概況、開展業務情況、辦公場所、硬件情況等;
(2)以往參與政府法律服務的情況,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除推薦為應聘律師以外的其他主要人員的基本情況;
(4)為應聘常年法律顧問所配備助手的基本情況;
(5)為我局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方案與收費標準。
2、事務所推薦應聘的律師須提交個人應聘材料,應聘材料的內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個人的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學歷、職稱、獲取律師資格的時間,主要執業經歷,現執業機構等;
(2)個人的研究成果、業務專長、主要訴訟和非訴訟案例;
(3)為我局提供法律顧問的服務工作細則。
上述應聘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后應于2016年8月12日前送或寄至連云港市交通運輸局政策法規處。
(二)評審
連云港市交通運輸局將組成評審工作組,對所有應聘材料進行認真評選,綜合考察各應聘律師及事務所的基本情況、業務專長、相關業績、顧問服務工作方案、收費標準等因素,擇優確定。
(三)聘任
經評審確定,我局將與單位簽署合同,合同將明確服務我局法律顧問及助手的主要職責。
連云港市交通運輸局
2016年7月26日
(聯系地址:連云港市海連東路15號市交通運輸局502室,郵政編碼:222006。
聯系人:張娜,聯系電話:0518-8581726215062967645)